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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广告审查权下月起下放到市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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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8/21 14:29:46】 浏览次数:351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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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卫生局称9月1日前,医疗广告审查权将下放到各市卫生局及中医药管理局,我市积极做好承接工作。
据了解,从今年9月1日起,市卫生局及中医药管理局开始受理辖区内医疗广告审查申请,对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收回或撤销其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同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并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在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外地医疗机构,及时移送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卫生局或中医药管理局查处。
对于广告监测的放权有利于更大范围更高效率的开展医药广告督察工作,有利于规范医药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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